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胃热证的饮食禁忌

更新时间:2010-03-03 10:58:09    来源:金水胃肠    作者:金水胃肠
内容摘要:    性质寒凉,具有清胃火、泻肠热作用的食物,如小米、小麦、豆腐、绿豆、绿豆芽、苦瓜、冬瓜、黄瓜、苋莱、白菜、芹菜、茭白、西瓜 、香蕉、枇杷、梨、桃子、兔肉等。

        郑州金水中医院胃肠科专家温馨提醒:胃热证需要注意以下饮食禁忌。
  宜食食物:
  性质寒凉,具有清胃火、泻肠热作用的食物,如小米、小麦、豆腐、绿豆、绿豆芽、苦瓜、冬瓜、黄瓜、苋莱、白菜、芹菜、茭白、西瓜 、香蕉、枇杷、梨、桃子、兔肉等。
  忌食食物:
  1、 性质温热,具有补阳助热作用的食物,如籼米、核桃仁、狗肉、羊肉、鸡肉、河虾、海虾、龙眼肉、荔枝、链鱼、草鱼、薤白、芥菜 、刀豆、红糖、红枣等。
  2、味辛辣性温热的食物,如辣椒、韭菜、茴香莱、肉桂、干姜、生姜、花椒、胡椒、小茴香、茴香菜、大蒜、白蔻等。
  食疗参考方
  a. 西瓜饮:以榨汁机榨取西瓜汁150毫升、梨汁80毫升、白菜汁50毫升,混合后凉饮。
  b. 小米绿豆粥:绿豆20克,清水煮50分钟后,加入小米50克,待小米煮烂后即好,凉饮。
  c. 凉拌芹菜:芹菜300克,切段,过沸水后,晾凉、加盐、味精、香油,拌匀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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